河南广播电视台(下称申请人)2019年06月02日针对民权县民权种业有限公司(下称被申请人)申请的第13935867号“梨园春”商标(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2021年1月25日,融君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裁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
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构成完全相同,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自行车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车辆用轮胎等商品在生产部门、消费对象、消费渠道等方面密切相关。考虑到申请人的“梨园春”商标经宣传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且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均处于河南省,两商标若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认为是来自同一主体或存在关联性联想,进而混淆商品来源,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