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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君陈镇律师代理被告高斯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塞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一审开庭
来源:融君律师事务所 | 作者:行政 | 发布时间: 2016-07-18 | 188 次浏览 | 分享到:

      融君陈镇律师代理高斯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塞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该案于201678日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一法庭开庭审理。

      我方诉讼请求,驳回重庆塞夫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我方认为,第一,201520003602.2号实用新型专利已经宣告无效,原告不享有专利权,故而,要求我方承担侵权责任有失妥当;第二,高斯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

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