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君律师代理中国知名化工企业联泓集团诉山东圣鄄铭泓化工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胜诉
Ø 案情介绍
联泓集团有限公司、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公司”)是国内知名化工企业,是“联泓”系列商标及企业名称的权利人。“联泓”系列商标及企业名称经过二公司长期持续使用先后获得多项荣誉和称号,在化工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山东圣鄄铭泓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鄄铭泓公司”,原名为山东联泓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在化工行业网站、第三方销售平台上使用“联泓”以及“联泓化工”字样,同时还在其公司人员名片、宣传展板等商业活动中使用了“联泓化工”。
联泓公司将圣鄄铭泓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圣鄄铭泓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联泓公司的“联泓”系列商标及“联泓”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圣鄄铭泓公司在公司人员名片、活动展板、某化工网网页等处使用的涉案被控侵权标识是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与联泓新材料公司、联泓集团公司的注册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标识。
此外,圣鄄铭泓公司构成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以及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并根据联泓公司申请责令圣鄄铭泓公司提交公司财务账簿,同时,圣鄄铭泓公司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不再将“联泓”作为企业字号登记、使用。
最终,一审法院判令圣鄄铭泓公司应对涉案侵权行为承担停止侵权、停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联泓新材料公司、联泓集团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
Ø 办案心得
本案除涉及商标侵权纠纷外,还涉及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融君律师在接受客户委托后,积极指导客户搜集、并提交有关客户权利商标及企业名称具有知名度的证据,指导客户办理涉案侵权行为的证据保全公证,并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申请法院责令圣鄄铭泓公司提交公司财务账簿等。
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联泓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诉请,侵权人也在诉讼过程中变更了企业名称,案件获得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