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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君律师成功代理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诉温岭市皇甫鞋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胜诉
来源: | 作者:北京融君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3-06-15 | 4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布豆公司)与温岭市皇甫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甫公司)、景念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融君律所作为巴布豆公司的代理机构,收到了终审胜诉判决书,详情如下:

Ø 当事人概况

原告(被上诉人):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上诉人):温岭市皇甫鞋业有限公司

被告(上诉人):景念

Ø 涉案判决情况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一审案号:(2022)浙0110民初7716号

一审判决时间:2023年2月1日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案号:(2023)浙01民终2604号

二审判决时间:2023年4月12日

Ø 案情介绍

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1995年,是中国生产、销售童装、童鞋的知名企业,并在经营过程中屡获殊荣。巴布豆中国公司申请注册的“巴布豆”商标更是多次被评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其卡通狗图形商标在社会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温岭市皇甫鞋业有限公司成立2017年6月23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鞋制造和销售。皇甫公司为攀附巴布豆中国公司企业及商标商誉,侵占市场份额,在商业活动中大量使用“巴布豆”、“BABUQDO”、“BOBDOG”、“BOBDOG house”、“BUBUDOO”及卡通狗头图形等标识,以不正当手段攫取巴布豆中国公司及“巴布豆”品牌的市场份额,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严重侵犯了巴布豆中国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使用权和企业名称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给巴布豆中国公司的市场利益和品牌知名度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巴布豆公司遂以皇甫公司及其自然人独资股东景念等为被告,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

Ø 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

(一)被告皇甫公司构成商标侵权。

1、被控侵权链接标题中、商品详情中、展示的商品图片上及商品上使用的“巴布豆”、“BABUQDO”、“BOBDOG”、“BOBDOG house”、“BUBUDOO”及卡通狗头图形标识均起到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

2、“巴布豆”、“BABUQDO”、“BOBDOG”、“BOBDOG house”、“BUBUDOO”及卡通狗头图形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被控侵权商品链接项下所售商品为鞋,与原告涉案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构成相同或近似,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

3、被告辩称被控侵权商品来源于案外人张小青,原告亦确认被控侵权商品链接项下所售商品非其生产或授权生产,故被控侵权链接项下所售商品均为侵权商品。

4、涉案商品为侵权商品,皇甫公司在其商品链接名称中、商品详情中使用侵权标识的行为以及销售上述侵权商品的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

(二)被告景念对皇甫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皇甫公司的被控侵权淘宝店铺会员名为Jingnian998系景念名字的拼音,可以证明景念有直接管理皇甫公司。

2、景念作为皇甫公司的独资股东,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财产,应对皇甫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淘宝公司与皇甫公司不构成共同侵权。

1、淘宝公司作为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在皇甫公司开设店铺时已对其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进行了必要审查,且按要求披露了涉案卖家详细信息,并无证据证明淘宝公司有参与经营涉案店铺的行为。

2、收货单上载明“要货单位:淘宝”,但不能据此证明淘宝公司系该商品的购买人,且皇甫公司提交该收货单是为了证明其销售商品的来源。

(四)关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请求。

原告要求皇甫公司、景念、淘宝公司在《法制日报》等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未举证证明皇甫公司的行为确对其商誉造成影响,本院不予支持。

(五)关于本案的赔偿金额。

原告主张法定赔偿,本院将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商品链接的数量、价格、销量及巴布豆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本院酌定赔偿额为500000元(含合理费用)。

二审法院认为

(一)皇甫公司及景念所提店铺转让之后不应担责的主张不成立。

1、皇甫公司虽于2022年7月30日对涉案网店进行了转让操作,但如巴布豆公司所言,皇甫公司在一审中对该网店之后的侵权行为并没有提出非己所为的抗辩,二审之中补充提出,不合常理。

2、皇甫公司的证据未显示受让主体身份和转让对价,不能据此认定为真实转让。

3、不论实际经营主体是谁,该网店于2022年8月仍持续进行与之前相同的商标侵权行为,皇甫公司系明知自己受到侵权指控而提供经营场所,仍应承担侵权责任。

(二)一审确定的赔偿数额合理。

皇甫公司及景念虽提交证据证明部分销量系刷单而非真实销售行为,但该部分证据所显示的数额较全案侵权行为所占比例不高。原审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和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持续时间、合理维权费用等因素,依照法定赔偿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整体法律处理并无不当。

Ø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

一、被告温岭市皇甫鞋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第 1210799 号、第 4604867 号、第6169457 号、第 19866518 号、第 1270850 号、第 4855653 号、第8128646 号、第 8349614 号、第 32154075 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温岭市皇甫鞋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500000 元;

三、被告景念对被告温岭市皇甫鞋业有限公司的第二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4900 元,由原告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408 元,被告温岭市皇甫鞋业有限公司、景念共同负担 4492 元。

二审法院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Ø  案件短评

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销售侵害商标权商品的行为的成立,不受侵权商标商品来源抗辩的影响,只要在售商品上存在与他人相同商标的,均可构成商标侵权。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温岭市皇甫鞋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巴布豆”、“BABUQDO”、“BOBDOG”、“BOBDOG house”、“BUBUDOO”及卡通狗头图形等与巴布豆公司注册商标构成近似,皇甫公司侵权成立,理应承担民事责任。而景念作为皇甫公司的自然人独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财产的情况下,应对皇甫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