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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君律师成功代理深圳市赛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针对第39475950号“ST及图”商标申请驳回复审一案
来源:北京融君律师事务所 | 作者:单玉兰 | 发布时间: 2020-01-27 | 660 次浏览 | 分享到:

深圳市赛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申请人)20191219日针对其持有的第39475950号“ST及图”商标(下称申请商标)提出驳回复审申请。2020年12月23日,融君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决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

引证商标一至三均已被撤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的权利冲突已经不存在,申请商标符合2001《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综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